訟卦初六天水訟 · 《周易》第六卦 · 訟之履
爻辭
原文不永所事,小有言,終吉。
白話不把這場爭執拖下去。會有一點口舌,但最後是吉的。
《象》曰
不永所事,訟不可長也。雖小有言,其辯明也。
《小象傳》是對爻辭最早的解說,多從爻位(居何位、是否得中、與哪一爻相應)說明辭義的由來。
斷
吉這一條說的是好結果。照它說的方式去做,事情可以成;不過它的好有前提——走正路。
問事
- 問事業
- 分歧剛冒頭,把話說清楚就收,別較真拖下去。會有幾句口角,但事情講明白了,就是好的。
- 問感情
- 剛起了爭執,把你的意思說明白就停,別把一件小事吵成長期冷戰。拌幾句嘴不要緊,講清楚了就過去。
- 問錢財
- 錢上剛有點不愉快,帳目說清楚就了結,別為一點錢跟人糾纏下去。會有些不好聽的話,但算明白了就好。
爻位
初六是陰爻居陽位,不當位;與四爻一陰一陽,有應。
初位:事之始,位卑力微,宜慎始。
占得此爻
起卦時若只有初六這一爻是變爻(三枚銅錢皆字,得老陰),便以這條爻辭為斷。本卦《訟》,此爻一變,成為之卦《履》,即「訟之履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