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訟卦九五天水訟 · 《周易》第六卦 · 訟之未濟
爻辭
原文訟,元吉。
白話去打這場官司,大吉。遇上了公正的裁斷者:你有理,就一定能伸張。
《象》曰
訟,元吉,以中正也。
《小象傳》是對爻辭最早的解說,多從爻位(居何位、是否得中、與哪一爻相應)說明辭義的由來。
斷
吉這一條說的是好結果。照它說的方式去做,事情可以成;不過它的好有前提——走正路。
問事
- 問事業
- 分歧可以擺到桌面上,找公正、有分量的人來斷。你占理,就把道理講清楚;輪到你評判別人,也要一碗水端平。
- 問感情
- 有委屈可以攤開來談,你占著理,就平心靜氣地講清楚。講事實、不翻舊帳,只求公道、不求壓倒對方,這樣談是好的。
- 問錢財
- 錢上的糾紛可以正式地講清楚,必要時請公正的第三方來斷。你占理、有憑據,就放心去講,不必退讓。
爻位
九五是陽爻居陽位,當位;居一卦之中,得中;與二爻同為陽爻,無應。
五位:上卦之中、尊位,「五多功」,主事之位。
占得此爻
起卦時若只有九五這一爻是變爻(三枚銅錢皆背,得老陽),便以這條爻辭為斷。本卦《訟》,此爻一變,成為之卦《未濟》,即「訟之未濟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