○
訟卦九二天水訟 · 《周易》第六卦 · 訟之否
爻辭
原文不克訟,歸而逋,其邑人三百戶,无眚。
白話這場官司打不贏——對方比你強。退回來,躲開,守著自己的小地方過儉樸日子,就沒有災禍。
《象》曰
不克訟,歸逋竄也。自下訟上,患至掇也。
《小象傳》是對爻辭最早的解說,多從爻位(居何位、是否得中、與哪一爻相應)說明辭義的由來。
斷
平不好不壞。守好本分、有錯就改,就不會出問題。
問事
- 問事業
- 你在跟比你強、位置比你高的人較勁,這一仗贏不了。退回來,收著點,守好自己的一攤事,就不會惹禍上身。
- 問感情
- 在這場爭執裡你占不了上風,再爭下去只會惹出更大的麻煩。先退一步,回到自己的日子裡,安靜一陣,就沒事。
- 問錢財
- 跟強過你的一方爭錢,討不到便宜,反而招禍。先退出來,縮小開銷,守住手裡有的,過得簡單些,就能平安。
爻位
九二是陽爻居陰位,不當位;居一卦之中,得中;與五爻同為陽爻,無應。
二位:下卦之中,「二多譽」,居中守柔。
占得此爻
起卦時若只有九二這一爻是變爻(三枚銅錢皆背,得老陽),便以這條爻辭為斷。本卦《訟》,此爻一變,成為之卦《否》,即「訟之否」。